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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考试科目_小型汽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语音播放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新驾考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变化:A、上车准备;B、起步;C、直线行驶; D、加减挡位操作;E、变更车道; F、靠边停车;G、直行通过路口; H、路口左转弯;I、路口右转弯;J、通过人行横道线;K、通过学校区域;L、通过公共汽车站;M、会车; N、超车;P、掉头;Q、夜间行驶。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将目前的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增加到16项。科目三考试操作要求:1、上车

小型汽车考试科目_小型汽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语音播放

新驾考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变化:

A、上车准备;B、起步;C、直线行驶; D、加减挡位操作;E、变更车道; F、靠边停车;G、直行通过路口; H、路口左转弯;I、路口右转弯;J、通过人行横道线;K、通过学校区域;L、通过公共汽车站;M、会车; N、超车;P、掉头;Q、夜间行驶。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将目前的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增加到16项。

科目三考试操作要求:

1、上车准备: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起步: 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挡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3、直线行驶: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

4、加减档位操作:根据路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6、靠边停车: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cm以内。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根据车辆行驶方向选择相关车道,正确使用转向灯,根据不同路口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安全通过路口。

8、通过人行横道线: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9、通过学校区域:提前减速至30km/h以下,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

10、通过公共汽车站: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1、会车: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有危险时,控制车速,提前避让,调整会车地点,会车时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12、超车:超车前,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观察左侧交通情况,开启左转向灯,选择合理时机,鸣喇叭或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从被超越车 辆的左侧超越。超车时,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保持横向安全距离。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开启右转向灯,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 转向灯。

13、掉头: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14、夜间行驶:起步前开启前照灯。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会车、路口转弯、近距离跟车等情况,使用近光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自动挡考试科目二考试内容: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直角转弯、曲线行驶。

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小车C1、C2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大车A1、A2、A3、B1、B2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2021年6月1日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考试中的科目二,将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

考试评判:

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成绩确认:科目二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文章标签: # 考试 # 通过 # 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