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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汽车环评-诸城环评公司

tamoadmin 2024-08-15 人已围观

简介1.诸城养殖场手续好办吗2.谁有最新的潍坊市的市情市况啊?!急!!3.潍坊对养殖区污染规定4.郯城西站什么时候建成5.诸城新西外环什么时间开工6.诸城高铁规划经过哪里诸城养殖场手续好办吗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 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

1.诸城养殖场手续好办吗

2.谁有最新的潍坊市的市情市况啊?!急!!

3.潍坊对养殖区污染规定

4.郯城西站什么时候建成

5.诸城新西外环什么时间开工

6.诸城高铁规划经过哪里

诸城养殖场手续好办吗

诸城汽车环评-诸城环评公司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 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 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 ,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国家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

1. 选址和土地手续

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

好消息是国土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

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

谁有最新的潍坊市的市情市况啊?!急!!

全市概况

一、地理位置、辖区、人口、面积、民族组成

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西部,地跨北纬35°41′-37°26′,东经108°10′-120°01′,直线距离西至省会济南183公里,西北至首都北京410公里。南依沂山,北濒渤海,东连青岛,西接淄博、东营,南与临沂、日照接壤。辖奎文、潍城、寒亭、坊子4区,青州、诸城、寿光、高密、安丘、昌邑6市,昌乐、临朐2县,全市总面积15859平方公里。至2008年底,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862.5万人。据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资料推算,全市年末常住人口889.54万人。全市有汉、满、回等51个民族。中心市区建城区面积128平方公里,人口108万。

二、历史沿革

潍坊历史悠久。早在6000多年前,弥河故道旁就有人群定居。自夏以来,历代王朝在此封国建邑,设州立府。夏、商时期,境内有斟灌、斟鄩、寒、三寿等封国。周初,武王封邦建国,封太公望于齐,都营丘(今昌乐境内)。春秋时期分属齐、鲁、纪等国。今潍坊版图在秦时分属胶东、临淄、琅琊三郡,汉朝时属青州刺史部,唐代属河南道,宋代属京东东路,明清两代分属青、莱二州。民国初属胶东道,1927年废道直属山东省。1948年4月27日潍县解放,成立潍坊特别市和昌潍专区,1967年3月昌潍专区改为昌潍地区,1981年7月更名为潍坊地区,1983年10月改为省辖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1958年10月,博山县划归淄博专区,1969年临淄县划归淄博市,18年胶南、胶县及黄岛区划归青岛市,1983年10月平度县划归青岛市,1992年12月五莲县划归日照市。2007年,我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将安丘市的黄旗堡镇、赵戈镇和昌邑市的太保庄镇划归坊子区管辖,将寿光市的大家洼街道划归寒亭区管辖。潍坊市现辖4区、6市、2县,含 67个镇、1个乡、49个街办,8963个村民委员会,636个居民委员会。

三、地貌概况

潍坊市地势总体特征是南高北低。南部为山区、丘陵,地面高程在海拔100米以上,最高海拔1032米,面积564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5.6%;中部为倾斜平原区,地面高程在海拔7-100米之间,坡降1/500-1/1200,面积6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1.6%;北部沿海为滨海平原区,地面高程在7米以下,面积361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2.8%。

主要河流:潍坊市境内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3条,主要水系有潍河、弥河、白浪河、南北胶莱河和小清河等五大水系。

潍河,全长246公里,流域面积6367平方公里;

弥河,全长177公里,流域面积3863平方公里;

白浪河,全长127公里,流域面积1237平方公里;

南胶莱河,全长42公里,流域面积1500平方公里,在高密市境内7.4公里;

北胶莱河,全长103.5公里,流域面积3900平方公里;

小清河,全长237公里,流域面积10276平方公里,在寿光市境内入海,在我市境内长19.8公里。

截止到2007年底,潍坊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6%,比18年增加约16个百分点。

四、气候、土壤、矿产

潍坊市处于北温带季风区,背陆面海,气候属暖温带季风型半湿润大陆型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春季风多雨少;夏季炎热多雨,温高湿大;秋季天高气爽,晚秋多干旱;冬季干冷,寒风频吹。18-2007年平均气温12.9℃,一月平均气温-2.3℃,七月平均气温25.3℃,极端最高气温40.7℃,出现在1982年5月25日,极端最低气温-24.2℃,出现在1985年12月8日;全市年平均降水量605.8毫米;无霜期195天。

潍坊自南至北分布着棕壤、褐土、潮土、矿姜黑土和盐土5大土类。潍坊处于我国东部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和第二沉降带的衔接部位,现已发现金、银、铁、煤、石油、蓝宝石、重晶石、沸石、膨润土、花岗岩等矿产种类58种,已探明储量的36种,开利用的42种,有12种矿产储量居全省首位。

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一、综合

宏观经济健康协调平稳发展。初步核算,2009年潍坊市生产总值(GDP)完成2727.8亿元,按可比价格比上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2.0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564.7亿元,增长13.7%,其中工业增加值1419.1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861.1亿元,增长14.0%。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5、8.0和4.4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30568元(按年末汇率折算为4477美元),比上年增长12.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1:57.3:31.6。

2009年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生产总值完成情况:潍城区143.1亿元,寒亭区(含经济开发区)110.0亿元,坊子区72.6亿元,奎文区96.4亿元,青州市300.2亿元,诸城市402.0亿元,寿光市416.7亿元,安丘市162.0亿元,高密市274.2亿元,昌邑市201.2亿元,临朐县122.8亿元,昌乐县14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1.9亿元,滨海经济开发区100.4亿元。

第四季度反映企业综合经营状况的企业景气指数达139.6%,企业家信心指数136.5%,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2.8个百分点和27.7个百分点。

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共募集资金17.2亿元,昌大国际、得利斯2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豪源实业和昱合集团2家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21家企业24只股票在境内外上市,累计融资302.3亿元。上市公司家数和募集资金额在全省分别列第二位和第一位。

名牌创建工作有新进展。全市获得2个质量奖,2个质量奖提名奖;新增山东名牌产品68个,山东服务名牌12个;新创中国驰名商标7件,新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50件,续展50件。到2009年底,全市共创中国驰名商标39件,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237件,共有2个质量管理奖,2个质量奖提名奖,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1个中国名牌产品,51个国家免检产品,187个山东名牌产品,23个山东服务名牌项目。

非公有(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全市非公有(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1533.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55.2%上升到56.2%;全市非公有(民营)经济户数25.3万户,增长19.5%;从业人员135.3万人,增长24.1%;注册资金1246.5亿元,增长32.2%;纳税额206.4亿元,增长18.3%,占全部税收比重72.8%,提高了2.2个百分点。

企业注册资本稳中有升。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503.6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国有企业51.6亿元、集体企业39.3亿元、公司400.0亿元。外商登记管理又上新台阶。全市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共160户,其中外商投资企业58户,分支机构102户。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343起,死亡440人,同别下降15.1%和19.0%。

二、农业

2009年,市委、市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农民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运行良好。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95.7亿元,按可比价格增长4.7%。

主要农作物产量稳中有增。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179.1万亩,增长2.6%;粮食总产量520.8万吨,增长3.4%,是19年以来的最好水平;棉花产量5.5万吨,增长6.1%;油料产量27万吨,下降9.7%;烤烟产量4.2万吨,增长46.6%。蔬菜产量1006.9万吨,增长3.3%;水果产量万吨,下降4.5%。

林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完成造林50.3万亩,新建农田林网19.58万亩,四旁植树2871万株,育苗14.04万亩。百处林场、北部沿海林网、荒山造林、村镇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进展迅速,建成生态林场75处,其中新建成45处。全市森林面积达504.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05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达到33.0%。

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肉类总产量114.7万吨,增长10.6%;禽蛋产量26.3万吨,增长1.4%;奶类产量22.2万吨,增长3.0%。

渔业经济持续发展。全市渔业总产值达到31.6亿元,按可比价增长7.1%;水产品总产量42万吨,增长9.1%。

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1157万千瓦,比上年增长6.9%;农业机械总值77.6亿元,增长7.6%;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激励下,大型农业机械快速增长,联合收获机达到1.6万台,增长19.8%,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5284台,增长56.2%。全年共完成机耕面积793.4千公顷,机播面积913.6千公顷,机收面积779.9千公顷。

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8907个行政村实现村村通汽车、通电话;新增、完成改造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70.3万人。农房建设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建成新房8万户,改造危旧房1.84万户。

三、工业

2009年,全市工业系统积极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扭转了工业经济下滑态势,工业效益大幅回升。

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4824家,比上年增加476家;完成增加值1499亿元,增长15.1%。全市工业产品销售率98.34%,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如下:

产品名称本月止累计累计同比增长(%)

原煤(万吨)96.55.2

原盐(万吨)1213.38.2

饲料(万吨)290.533.6

卷烟(亿支)200.00.0

纱(万吨)71.913.7

布(亿米)35.69.4

印染布(亿米)14.2-5.1

服装(万件)34344.45.9

人造板(万立方米)88.51.1

家具(万件)747.012.5

纸浆(原生浆及废纸浆)(万吨)82.2-8.5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万吨) 317.57.1

原油加工量(万吨)576.633.3

焦炭(万吨)128.06.7

纯碱(碳酸钠)(万吨)285.633.3

合成氨(无水氨)(万吨)103.32.8

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总计(折纯)(万吨)76.715.8

化学农药原药(折有效成分100%)(万吨) 1.27.0

初级形态的塑料(万吨)44..5

合成洗涤剂(万吨)8.6-3.2

化学药品原药(万吨)10.211.4

化学纤维用浆粕(万吨)25.217.9

化学纤维(万吨)26.911.5

橡胶轮胎外胎(万条)3455.512.5

塑料制品(万吨)44.111.6

水泥(万吨)812.810.8

粗钢(万吨)223.19.9

钢材(万吨)456.325.1

发动机(万千瓦)8256.411.4

大型拖拉机(台)5345831.2

中型拖拉机(台)1546211.1

小型拖拉机(万台)6.4-16.9

农作物收获机械(台)5296333.8

汽车(万辆)43.264.9

发电量(亿千瓦小时)168.17.3

工业投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全市完成工业投资72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在建项目1722个,其中726个项目建成投产。全市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692个,其中过亿元的项目256个,当年完成投资424.7亿元,占规模以上投资的22.8%。

工业经济效益回升趋势明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50.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实现利润326.3亿元,增长20.7%;实现利税521.10亿元,增长21.3%;实交税金185.99亿元,增长11.5%;工业亏损面3.42%,下降0.62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12.84亿元,增长21.5%。产成品存货246.25亿元,增长14.3%,应收账款净额269.58亿元,增长7.8%,两项资金占流动资产平均余额的34.5%。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全市共实施“十大节能工程”重点项目42个,总投资33.74亿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节能154.52万吨标准煤。有16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奖励项目,28个项目受到省级节能财政资金奖励,共获扶持资金7496万元。全市对8个新增高耗能项目实行区域等量淘汰落后产能,共等量淘汰落后产能能耗26.38万吨标准煤。全市先后淘汰裕卓水泥等3家企业的水泥立窑生产线4条、40万吨熟料生产能力;淘汰潍焦集团128立方高炉2座。

四、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2009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90.5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其中规模以上投资完成1858.2亿元,增长23.9%;规模以下投资完成31.8亿元,增长35.1%。规模以上投资施工项目6498个,其中总投资过1000万元的项目3153个。在规模以上投资中,一产投资完成64.5亿元,增长118.8%;二产投资完成730.6亿元,增长13.6%;三产投资完成1063.7亿元,增长31.7%。城镇投资完成1403.6亿元,增长19.5%;农村投资完成455.2亿元,增长39.9%。

“三大投入”亮点显现。“三大投入”中,高新技术完成投资509.1亿元,占规模以上比重27.4%,同比增长38.4%;现代服务业完成投资958亿元,占规模以上比重51.5%,同比增长18.4%;现代农业完成投资64.5亿元,占规模以上比重3.5%,同比增长118.6%;文化产业完成投资445.9亿元,占规模以上比重24%,同比增长91.9%;生态建设完成投资356.9亿元,占规模以上比重19.2%,同比增长29.5%;公共服务完成投资525.1亿元,占规模以上比重28.2%,同比增长54%。

房地产开发投资较快增长。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66.5亿元,比上年增长35.7%,其中住宅投资208亿元,增长38.6%。全年商品房销售额238.2亿元,增长86.4%。

沿海开发工作成绩显著。围绕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支持环渤海、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沿海市区引项目、增投入、调结构、上水平。按照“一个城市轴心、九个产业园区”的开发思路,加快推进重点园区开发建设,滨海经济区总体规划及滨海新城中央商务区、科教创新区、物流区、滨海旅游等重点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顺利,已经完成中期成果。沿海市区已完成配套园区240平方公里,沿海地区签订项目合同227个,其中过亿元项目92个;合同投资额78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15亿元,同别增长117%和151%。2009年滨海开发区新开工项目199个,共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6个;全区在建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07个,投资总规模800多亿元。潍坊森达美港一类口岸实现对外通航,成为“十一五”期间全省实现对外开放的唯一海港口岸;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委联合验收,成为全国首个通过验收的行业类园区和省级开发区,被确定为全省科学发展园区。

建筑业平稳发展。全市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完成产值3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全员劳动生产率139505元/人,增长12.5%。实行投标承包工程面积3362.9万平方米,增长22.3%,占施工工程面积的77.3%。

五、交通运输邮电

交通运输业较快发展。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投资64.39亿元,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9.6亿元;场站、港口、机场、地方铁路建设等完成投资14.8亿元。到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22631.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52.4公里,公路密度达141.4公里/百平方公里。营业性机动车辆达到17.6万辆,其中客车7982辆(含出租车4301辆);载货汽车79558辆;其他机动车及拖拉机89032辆。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20412.7万人次,旅客周转量95.3亿人公里;完成货运量18732万吨,货物周转量623.2亿吨公里。完成水路货运量578万吨,货物周转量63亿吨公里。全市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263万吨。航空运输完成客运量107172人,货运量16487吨。青临铁路完成货运量90万吨。

邮政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完成邮政业务总量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1.18%。信函3785.1万件,增长12.24%;包裹19.82万件,下降16.62%;特快专递203.6万件,增长28.56%;报纸10174.84万份,增长8.37%;杂志53.47万份,下降65.77%。

电信业保持持续发展。全市电信企业实现电信业务总量59.1亿元,比上年增长0.8%。移动电话用户发展到580.5万户,增长14.9%,固定电话用户数(含小灵通)204.9万户,下降12.3%。

信息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市通信光缆总长度85万芯长千米,互联网出口带宽120G,电话普及率92.7部/百人,互联网用户超过370万户。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10万户,比上年增加20万户,有线电视通村率和入户率分别达到100%和86.5%。

六、国内贸易与现代物流业

国内消费市场稳中有升。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8.5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按销售地区分,城市零售额实现586.0亿元,增长19.6%,县零售额实现58.8亿元,增长27.4%,县以下零售额实现343.6亿元,增长16.9%。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额210.1亿元,增长25.8%;零售业零售额639.4亿元,增长18.9%;住宿业零售额6.79亿元,增长15.8%,餐饮业零售额88.0亿元,增长13.7%。

城乡市场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城区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发展到25处,年交易额过亿元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达到124个。全市新建改建“农家店”819个,累计达到4603个,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各类农业生产资料村级服务站8059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发展到130处。

现代物流业发展速度加快。全年实现社会物流总额8400亿元,同比增长16.8%。年物流额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18家,其中潍柴动力集约配送、山东海化物流、潍百集团等6家企业年物流额超过了100亿元。

七、对外经贸与旅游

全市进出口总额80.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6%;其中出口62.0亿美元,下降5.2%;进口18.7亿美元,增长2.0%。进出口、出口、进口增幅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8个、9.4个、11.1个百分点。按企业性质划分,三资企业出口21.1亿美元,下降22.8%;集体、民营企业出口28.7亿美元,下降1.5%。按大类商品划分,机电产品出口17.3亿美元,增长20.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9亿美元,下降23.5%,化工产品出口7.9亿美元,下降33.4%,纺织服装出口16.6亿美元,下降3.8%,农产品出口9.8亿美元,下降3.6%。新批外商投资项目79个,合同利用外资8.7亿美元,增长13.9%,实际到账外资6.8亿美元,增长39.8%。完成对外承包劳务新签合同额29亿美元,营业额11.3亿美元,分别增长65.4%和36.7%。

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2330.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4.7%;旅游总收入189.8亿元,增长27.8%。接待国内游客2313.4万人次,增长23.8%;国内旅游收入181.4亿元,增长26.4%。国际入境游客17.25万人次,增长30.9%;国际旅游收入1.2亿美元,增长73.1%。

八、财政金融保险

财政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99.5亿元,增长15.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8亿元,增长19.7%。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共完成70.7亿元,增长12.6%。财政总支出完成227.7亿元,增长24.9%。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96.9亿元,增长22.8%。连续23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各项财政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行列。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居全省第2位,高于全省7.4个百分点;总量稳居全省第4位。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7.4%,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重点支出有侧重,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共支出90.4亿元,增长29.3%,高于平均增幅4.4个百分点,占总支出的比重提高1.4个百分点。

金融运行呈良好发展态势。2009年,招商、兴业、华夏、民生、浦发5家银行相继开业,中信获准筹建,给我市的金融业注入了活力。全市金融机构存、总量大幅增加,经营效益明显提高,支持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768.2亿元,比年初增加707.9亿元,增长34.4%,增幅居全省第一位。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1612.2亿元,比年初增加279.6亿元,增长21%。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余额2074.5亿元,比年初增加560.8亿元,增长37.1%,居全省第三位。货币持续回笼,全年现金收支相抵,净回笼41.6亿元。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大幅增加,实现盈利合计52.8亿元,同比增盈13.9亿元。

保险业健康发展。全市产、寿险累计实现保费总收入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财险实现保费收入19.6亿元,增长26.2%;寿险实现保费收入45.4亿元,增长12.5%。全年共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19.2亿元,其中产险支付赔款10.5亿元,寿险支付赔款8.7亿元。

九、科学技术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实施各类各级科技285项,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47项。在全省首次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中,全市有90项产品通过认定。科技成果培育迈上新台阶。全市培育科技成果392项,评出市级科技进步奖150项,有22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推进,13个研发平台形成研发能力,培育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6家,其中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

专利工作成绩突出。全市共申请专利5458件,比上年增长12.4%;专利授权3546件,增长37.1%;发明专利申请682件,增长9.5%。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推进企业标工作,共有50家企业完成标57项,占全年任务的163%,全市有1038家企业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8家企业起草了1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家企业申报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5家企业通过AAAA级确认,30家企业通过AAA级确认,157家企业通过AA级确认,列全省各地市之首。认真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计量检测体系贯标和认证,全市共有45家企业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21家计量保证确认,24家计量合格确认)。积极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用C标志,我市共11家企业392项取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

高新技术产业平稳发展。全市统计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109种,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846.3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35%,比年初提高2.26个百分点。有80家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聚集,着力扩张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四大产业”,依靠大项目支撑、龙头企业带动,在高端产业率先突破。

十、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

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城市功能品质明显提升。新改扩建玄武街等10条城市主干道,总长度22.3公里,总投资4.4亿元,玄武街、虞河路等7条道路竣工通车。对福寿街、宝通街等30公里道路实施强电入地改造。奥体公园体育场建成使用,创出了国内同类体育场馆建设的新速度。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城市规划艺术馆投入使用;文化宫、青少年宫外立面展露新颜,图书馆、科技馆钢结构主体全部完成,文化艺术中心运营公司批复成立。

城镇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60个小城镇建设加快提升。小城镇建设完成投资8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30亿元,创历史新高,一批面貌新、机制活、后劲足的小城镇迅速崛起。下放了84项县级管理权限,增强了小城镇发展动力。60个小城镇投融资、创业服务、社区服务三大平台和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园区已全部建成,开创了经济建设与城镇建设相互促进的新局面。2009年全市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63%。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先后分三批向国家和省推荐上报了118个生态环保项目,投资额达93.4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项目74个,投资额23.5亿元。同时,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全部履行了环保审批,环评率100%。超额完成市确定COD、二氧化硫削减的目标任务。全市11个省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提高了9.1%,境内7条主要河流重点监控断面的COD、氨氮分别比2008年下降了5.1%和3.6%。创建了5个国家级和38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潍坊对养殖区污染规定

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地方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明确监管任务,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根据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整合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科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各级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镇(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各级(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网格划分

由市统一组织,建立市、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镇(街道)环境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市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为一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为网格直接领导责任人,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主体责任人。

二级网格:县市区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县市区长为网格直接领导责任人,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主体责任人。

网格:镇(街道办事处)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网格,责任主体为镇(街道办事处),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直接领导责任人,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格主体责任人。

(二)网格编码

根据编码规则,各子网格编码为:

奎文区网格编码:A370705潍城区网格编码:A370702坊子区网格编码:A370704寒亭区网格编码:A370703青州市网格编码:A370781诸城市网格编码:A370782寿光市网格编码:A370783安丘市网格编码:A370784高密市网格编码:A370785昌邑市网格编码:A370786临朐县网格编码:A370724昌乐县网格编码:A370725潍坊高新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7潍坊滨海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8潍坊经济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6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9潍坊综合保税区网格编码:A370710。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

(1)负责指导监督二、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负责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3)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确定对应每个二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2.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制定本级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

(1)负责指导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保监管相关信息。

(2)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3)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确定对应每个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报告和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查处,督导属地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3.网格:责任主体为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和任务,发现、制止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行为并上报违法信息,完成上一级网格责任主体和责任单元安排或应协助完成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负责监督子网格责任主体和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三、网格运行

(一)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市级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并逐级联网,逐步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

(二)明确网格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每年要制定监管工作,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开展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网格内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日常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并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沟通制度,由网格领导责任人或直接领导责任人召集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定期考核督查。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网格监管绩效监督

1.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保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保监管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

  市及县市区: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并责成有关部门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严防各类环境污染发生。组织本行政区内各部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监管、环境信访案件受理、土(小)企业清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推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潍坊日报》、潍坊广播电台、潍坊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市督查室: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履行市级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工业污染源监管责任,依法处理环境违法问题。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实施污染源分类管理,完善现场执法责任制。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市经信委:组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淘汰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和工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提升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步伐,做好“市县园区同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完成省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负责煤炭存储经营单位扬尘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油品升级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环境噪声污染案件,对渣土运输车辆等移动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与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启动极端天气下黄标车禁行措施,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负责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露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做好环境群体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工作。

市监察局: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市财政局:逐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及时拨付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加强监督使用管理,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市国土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用地手续。会同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同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集中整治农村污水塘和臭水沟。

市市政局:负责治理露天烧烤油烟尘污染;负责对道路挖掘、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绿化养护工程,严查垃圾焚烧行为。负责全市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的监管,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取缔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监管。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责推进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气源,保障用气需求。负责推进供热市场整合,优化供热布局。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强执法监管,对施工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以及城市人口集中区、城市规划区、城镇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露天物料堆场扬尘污染实施处罚。加强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负责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污染治理,推进淘汰高污染排放和老旧营运车辆工作。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市水利局:制定主要河流闸坝控制运用方案,合理调控闸坝运行,保证闸坝正常运行发挥效益,满足河流生态水量需求。按照防汛和生态用水要求,做好闸坝控制运用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负责河流、湖泊、水源地的治理和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河道生态湿地和污水处理厂出口人工湿地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执行取水许可、水有偿使用、用水与节约用水等制度。

市农业局:负责推进农村能源建设,依法对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秸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

市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引导,对批发零售企业节能降耗(含限塑)、老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等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产生污染。

市海渔局: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制定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全市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排污口;负责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加大海岛生态系统和产卵场、索饵场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建立一批海洋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繁育基地和渔业增殖放流区域;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

市卫计委: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河道生态湿地和污水处理厂出口人工湿地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造林绿化、森林保护、荒漠化和沙化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市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告知申请人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推送环保部门。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根据环保部门的告知信息,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负责车用燃料销售活动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车用燃料违法销售行为。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市金融办: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予办理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时,应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对被环保及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一律不得发放。实施绿色信贷,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市港航局:做好新码头的规划建设和小码头的拆迁整合工作,对港口作业区进行防污技术改造,建设船舶垃圾及油污水接收处理系统、溢油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品船舶装卸作业现场巡查,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并妥善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污染突发。

市海事处: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它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工作,参与相关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畜牧局:组织实施畜禽养殖节能减排项目,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潍坊供电公司:负责执行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取的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的环保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责任目标;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由市主管环保工作的召集。三是联合执法制度。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包括: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环保大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的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四是联合审批把关制度。对全市重点项目,要加强发改、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和提高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建立健全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五是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书面处理结果,以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六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每月末填报《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月报表》。七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每月编发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动态通报,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各级网格工作推进情况,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提升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在各镇(街道)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提升执法能力,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2016年年底前达到相关要求。二是推动“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三是加强岗位培训。各级要定期对网格责任人员和聘任的环境信息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五)严格考核问责。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县市区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单位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区域限批等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郯城西站什么时候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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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条铁路来讲,无论是项目可研还是初步设计,它们要具备批复的条件,相关的批复前置要件首先要获批。比如可研的前置要件就包括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初步设计的前置要件有环评、洪评通航影响及安全评估。只有这些前置专题报告内容都获得批复,铁路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才有了批复的条件。

这篇文章就为大家介绍8条铁路部分批复前置要件的最新进展,包括可研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

潍坊至宿迁高铁

第一条是潍坊至宿迁高铁:这条高铁可研还没有批复,还在推进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可研批复前置工作。其中山东段已开始选址意见批前公示,从中可以看到山东段的线路方案及设站情况。

山东段线路具体是这样的:线路起自济青高铁潍坊北站,安丘站设在距安丘东外环路1km处,诸城西站设在潍日高速公路东侧魏家岭村;五莲北站位于五莲县满堂峪村,莒县北站在长安口村,后引入沂南站(既有),出站后跨越沂河向西引入临沂北站,兰陵站设在燕子河西侧400m处,郯城西站距郯城县西南规划区外2km。

根据目前的项目进展来看,潍宿高铁预计要在2023年才能开工。

第二条是济滨高铁:该高铁线路于济南东站,接入滨州站(与津潍高铁合场),全线设济南东、遥墙机场、济阳、商河、惠民、滨州6处车站,全长150.7km。

目前初步设计前置要件中,环评已获得山东省批复,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目前也已通过评审。作为与津潍高铁同步推进的线路,济滨高铁联络线年内开工。此外,津潍高铁的环评已开始审查公示,有望在8月底前获得批复。

郑州铁路枢纽

第三条是郑州枢纽小李庄站及陇海外绕线工程:该项目全线新建南阳寨至郑州三四线工程、新建陇海外绕线郑州至小李庄至占杨线路所、大关庄联络线、改建小李庄站、南阳寨站、海棠寺站、郑州站、五里堡和谢庄站等,全长61.469km。

目前项目可研批复前置要件中,已开始项目选址意见书公示,拟选位置为郑州市,是河南省今年新开工的重点铁路项目。

第四条是如通苏湖城际铁路:该铁路等级为都市圈城际铁路,速度目标值为160km/h,目前南浔至长兴段(起自南浔站、终点止于长兴站)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已获批,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长兴县,共设南浔站、长兴站等11座车站。而它们是项目可研批复前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

瑞梅铁路

第五条是瑞梅铁路:该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和广东省梅州市,项目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全长约240公里,为国铁Ⅰ级单线客货共线铁路标准(客车160公里/小时、货车120公里/小时)。

该项目的可研已经获批,目前初步设计批复前置要件中非常重要的环评报告已开始审查公示,预计下个月底前获得批复。另外对于开工方面,广东段施工图审核及用地勘界招标内容显示,广东段今年9月30日前开工。

第六条是西渝高铁:这条高铁的安康至重庆段分东、西两条路径,西路径为安康 — 城口 — 达州 — 广安 — 重庆,东路径为樊哙 — 开州 — 万州(衔接渝万高铁连接重庆)。项目的可研已经获得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前置要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上报待批,有望在9月底前获得批复,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延榆鄂高铁

第七条是延榆鄂高铁:延安至榆林至鄂尔多斯铁路自西延高铁终点延安站引出,引入鄂尔多斯站至项目终点。

这条高铁今年的推进目标是批复可研,目前可研批复前置要件中,已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除此之外,该高铁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路地资本金承担比例、省市资本金分担比例均已确定,路线方案也基本稳定。

第八条是西户铁路改造提升工程:该项目将对既有西户线路局部路段进行改造。改造线路起自阿房宫南站与地铁5号线阿房宫南站接驳,止于既有户县站。改造后仍维持单线标准,最高设计速度100km/h(预留120km/h条件)。目前初步设计批复前置要件中,已进行了环评公示,项目今年开工,2024年建成。

诸城新西外环什么时间开工

关于诸城新西外环的开工时间,目前还没有官方公布的消息。根据此前的报道,开工时间,目前还没有官方公布,诸城市已经启动了新西外环的前期工作,包括环评、规划等工作。预计新西外环将连接G206国道和G25长深高速,全长约30公里,建成后将有效缓解诸城市区交通压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如果有最新消息,建议您关注当地或媒体的官方发布渠道。

诸城高铁规划经过哪里

法律分析:途经平度、昌邑、高密、 诸城、胶州、西海岸新区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民关于下达2021年省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政字〔2021〕41号)

第二条 完善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同,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形成省重大项目推进合力。要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要素和政策支持, 建立省重大项目核准快速通道,加快推进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完善配套设施,落实建设条件, 推动项目尽早依法合规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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